pos機刷卡真實案例
1、利用POS終端機非法套現行為的定性及非法經營數額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年12月3日,法釋〔2009〕19號)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參考性案例
張虹飚等非法經營案(《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863號)
裁判摘要:1.行為人為自己或者實際控制的信用卡套取現金的數額,是否計入非法經營犯罪數額?
2.用后次所套取現金歸還前次套取的現金,如何計算非法經營數額?
3.明知他人為信用卡非法套現借用POS機,行為人無償出借期間套現數額是否計入犯罪數額?
4.租用POS機從事非法套現的行為人,為出租人非法套現的數額是否計入犯罪數額?
本案是以被告人張虹飚為團伙核心的信用卡套現案,涉案人員較多,各被告人在套現過程中存在為自己套現、“拆東墻補西墻”式套現、無償租用給他人套現、租用后無償為出租人套現等各種復雜情況,給人民法院準確認定行為性質以及非法經營數額造成一定的難度。
(一)行為人為自己或者實際控制的信用卡套取現金,情節嚴重的,均構成非法經營罪,且套現數額均應計入非法經營犯罪數額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有觀點認為,非法經營罪中“經營”在傳統意義上是指企業的供銷,在供銷經營關系中包括經營者和經營相對方兩方主體,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特約商戶在自己申領的POS機上刷卡,只有一方主體,不屬于對外“經營”的范疇。
我們認為,應當準確理解信用卡套現類非法經營罪的本質。2009年12月16日出臺的《解釋》第七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由上述規定,對信用卡套現類非法經營罪的本質特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首先,從客觀方面分析,信用卡套現類非法經營罪規制的是行為人在無真實交易背景下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的行為,對象是信用卡持卡人,并不禁止行為人與持卡人主體重合。特約商戶持自己或者實際控制的信用卡刷卡時,行為人具有兩種重合的主體身份,一是特約商戶,二是代表持卡人。在其虛構的交易行為中,行為人一人擔當交易雙方的角色。其次,從侵犯的法益分析,信用卡套現行為之所以構成非法經營罪,是因為行為人在未發生真實商品交易情況下,變相將信用卡的授信額度轉化為現金,從而使金融機構資金置于高度風險之中,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本案三被告人用自己或者實際控制的信用卡在自己的POS機上套取現金,已經現實地使銀行資金置于高度風險之中,侵犯了設立非法經營罪所要保護的國家正常的金融市場秩序。再次,非法經營罪所體現的規范、指引、教育功能在于從事某種經營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事先獲取經營許可資格,或者遵守特定行業的特定規則。如果行為人未獲取相關許可或者違反特定行業的特定規則,就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的即可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行為人申領POS機目的在于實施信用卡套現行為,不論是為他人還是為自己刷卡,均違反了不得虛構交易的特定行業規則,嚴重擾亂金融管理秩序,故特約商戶不論是為他人套現,還是為自己套現,均屬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行為,不能因為特約商戶與持卡人身份重合而將此類非法套現行為排除在刑法調整之外。
既然為自己或者實際控制的信用卡套取現金,情節嚴重的,均構成非法經營罪,那么兩種情形的套現數額均應計入非法經營犯罪數額倪崢的辯護人所提不應將倪崢為其實際控制的信用卡套現的數額計入非法經營犯罪數額的觀點,不能成立。
(二)用后次所套取現金歸還前次套取現金的,應當累計為非法經營數額
本案中,倪崢等人為了不讓信用卡信譽度降低,方便繼續套現,在某張信用卡還款日到期前,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手法,從其他信用卡套取現金歸還欠款,從而出現滾動套現的情況。有觀點認為,在計算此類套現行為的犯罪數額時應當以銀行被占用資金(即“本數”)為基準。詐騙犯罪、挪用公款罪都是以“本數”確定犯罪數額。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現已廢止)第九條明確規定:“對于多次進行詐騙,并以后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實際未歸還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實際數額認定。”
我們認為,用后次所套取現金歸還前次套取現金的,應當累計非法經營數額。首先,詐騙與挪用類犯罪侵犯的主要客體是財產所有權,如果挪用的對象是公款,則挪用類犯罪還侵犯了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故被害人或者被害單位的財產損失往往是衡量犯罪行為嚴重程度的主要因素之一,相關司法解釋結合行為人主客觀方面要素以最終未能歸還的實際數額作為認定犯罪數額的標準的原理即在于此。而非法經營罪作為擾亂市場秩序的主要犯罪之一,其危害性主要體現在對正常市場經營秩序的嚴重擾亂,而不僅僅是金融機構資金的安全性。與內幕交易,操作證券、期貨市場行為類似,行為人交易的次數、交易的數額本身就體現出行為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嚴重程度。套現行為制造的虛假交易,使經濟總量虛高,還可能導致虛假的經濟統計數據和虛假的經濟繁榮景象,進而誤導經濟決策。本案中,張虹飚在短短15個月左右的時間里單獨或者伙同多人,非法套現2250萬元,造成信用卡交易總量的虛假放大,對市場宏觀經濟秩序造成嚴重消極影響。倘若以“本數”為犯罪數額,在行為人歸還了所套取的“本數”現金金額的情況下,就不能認定為犯罪,則必然背離非法經營罪設置的初衷。其次,從入罪標準看,也應當累計計算。考慮到套現交易金額可能不能直接反映行為對金融機構資金安全性的危害程度,《解釋》將信用卡套現類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的入罪標準規定為三項:商戶套現交易金額、造成金融機構資金逾期未還金額、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金額。從該規定分析,就第一項而言,即指客觀上實際套現交易的數額,因此,對以后次套現歸還前次套現的情形,套現數額應當累計計算。
(三)明知他人為非法套現借用POS機,無償出借期間套現數額應當計入非法經營犯罪數額
張虹飚的辯護人提出,張虹飚無償出借給倪崢等人使用期間的套現數額應當從犯罪總額中扣除。
我們認為,明知他人為非法套現借用POS機,即使是無償出借,他人在無償出借期間套現數額應當計入非法經營犯罪數額。首先,作為共同犯罪中的幫助犯,應當對共同犯罪行為承擔全部責任。本案中,張虹飚除了自己實施非法套現行為外,在明知他人租借其POS機系從事刷卡套現違法活動情況下,仍違反銀聯公司相關規定將POS機租借給他人,并提供個人印章、財務專用章、空白支票等。該情形下,其雖然未實施直接非法經營的實行行為,但向倪崢等人提供了該類犯罪能夠得逞的關鍵設備,屬于共同犯罪中的幫助犯。幫助犯是指共同犯罪中沒有直接參與犯罪的實行行為,而是向實行犯提供幫助,使其便于實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幫助行為通常表現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標、查看犯罪地點、排除犯罪障礙以及事前通謀答應事后隱匿罪犯、消滅罪跡、窩藏贓物來幫助實施犯罪等情況。按照共同犯罪“部分行為全部責任”理論,張虹飚應當對提供POS機期間套現的金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次,非法經營罪的構成不要求以牟利為目的。信用卡套現構成非法經營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行為違反國家規定;二是利用POS機虛構交易等方法;三是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四是行為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而行為人是否以牟利為目的、是否最終牟取了利益不影響本罪的成立。故張虹飚為他人實施非法信用卡套現行為提供犯罪工具,有償與否,不影響對其犯罪數額的認定。
(四)租用POS機從事非法套現的行為人為作為出租人的持卡人非法套現的數額應當計入非法經營犯罪數額
作為特約商戶,不論是為他人套現,還是為自己套現,其套現數額均應當計入犯罪數額。以這個大原則為前提,如果行為人是POS機租用人,持卡人是出租人,行為人為作為出租人的持卡人非法套現的數額是否應當計入非法經營犯罪數額,在審理過程中對此存在分歧。倪崢的辯護人提出,由于POS機是倪崢向張虹飚租用的,所以倪崢使用POS機期間,張虹飚套現的數額應當在犯罪總數額中予以扣除。我們認為,該意見不能成立。首先,倪崢套取現金的行為符合本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構成本罪的主體并沒有特別限定,即并不必須是特約商戶才能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倪崢違反國家規定,即使是租用POS機為POS機出租人即信用卡持卡人張虹飚套取現金,情節嚴重的,其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其次,作為POS機的實際控制人和使用受益人,應當對使用期間套現數額總額負責。雖然倪崢不是POS機的機主,但其是實際控制人,且經倪崢親手操作為張虹飚套取現金。雖然張虹飚是持卡人,倪崢未收套現手續費,似乎并無直接經濟收益,但潛在的、替代性的收益仍然存在,如張虹飚免除部分租用費,由張虹飚安排租用人之間相互調換使用POS機以逃避監管等其他形式的利益。況且,倪崢不收手續費的原因不論是雙方合意,還是自愿免除,都是其非法經營行為的組成部分,其是否獲利不影響非法經營犯罪行為的認定。因此,倪崢應當對其使用POS機期間的套現總額承擔刑事責任。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張虹飚作為倪崢非法經營的共犯也應當對其作為持卡人的套現數額負刑事責任。
——《刑事審判參考》2013年第3集(總第92集)
2、平安信用卡一點都不“平安”,四把火直接燒光用戶的額度,慘
最近平安銀行信用卡搞了好幾波大動作,有很多用戶都被波及。首先是重新更改積分規則,這次更改比2020年4月份還要狠,這次直接把所有線下消費行為全部拉黑名單,不給積分補貼了。這個問題我們之前寫過很多文章分析過,那就是以后不要再用pos機刷卡,要更換刷卡方式了。
第二,最讓用戶惱火的莫過于要求提供某筆交易的增值稅發票,提供不了就降額甚至封卡。
第三,平安銀行給用戶直接下套子,還款就降額,還多少降多少。網友直呼,平安一點都不平安。太慘了!平安信用卡還款就降額,因為犯了這個錯誤,一定要注意
第四,平安銀行對一些不良用卡用戶群發的風控提醒短信,嚇壞了不少網友。因為接到這短信之后的三個月如果不改變刷卡方式,肯定會封卡或者降額。
為什么會遇到這四種情況呢?應該如何解決呢?
想要解決問題,必然要先搞懂問題是怎么產生的!
其實很簡單,我們從2022年銀保監會發布的信用卡新規中就可以看出來。
新規第16條,加強套現、盜刷等異常用卡行為的監測分析,持續優化交易監測規則,提升預警能力。信用卡新規發布,停止信用卡套現?卡奴如何應對?
什么是異常用卡行為?大家可以想想你真實消費是用什么消費的,商家是用什么收款的。如果你的刷卡行為跟真實消費行為大數據相去甚遠,那么肯定會被銀行判定為異常用卡行為,從而給你封卡降額。
很多卡友都在用pos機刷卡,以后注意了,這種行為要減少,因為真實消費都是掃碼支付和線上支付,pos刷卡占比越來越少,長期pos刷卡必然會被認定為套現。
3、重磅!POS機構“套碼”要涼了,卡友支付慘遭發卡行索賠近千萬
POS機套碼,這一次真的涼了!3月16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布了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卡友支付因非法“套碼”交易21億,被交通銀行告上法庭索賠近千萬,一時間驚呆了整個支付圈。
這下愛套碼的POS機,算是徹底地完犢子了!
根據《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度典型案例》資料顯示:
在2018年1月至3月期間,卡友公司為交行信用卡提供收單業務,其中有31.56萬筆交易,涉及金額為21.20億的業務,商戶類別碼(MCC)均為9498。
而銀聯按照卡友公司提供的交易信息,根據商戶類別碼(MCC)識別交易類型為信用卡還款業務,并按照信用卡還款業務的手續費收費標準即每筆1.5元進行結算,向交行信用卡中心支付了手續費47.34萬。
但交行信用卡中心在檢查業務過程中發現,卡友公司的上述交易存在非法套用信用卡交易商戶類別碼(MCC)9498開展信用卡消費交易的情況,遂向其發函要求卡友公司賠付手續費損失906.6萬。
最終卡友公司致歉稱,是由于系統漏洞所致,但未向交行信用卡中心賠付損失,故涉訟。后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卡友公司賠償交行信用卡中心損失906.6萬及相應利息。宣判后,卡友公司提出上訴。上海金融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簡單來看,這也就是說,以后凡是POS機構利用“套碼”擼羊毛,一旦被銀行發現,那么銀行將有權追回手續費損失。對此有網友直言,這下都不敢再套了!
其實近年來,全國各地普遍都存在POS機“套碼”現象。
對于“刷卡一族”來說,POS機“套碼”已是家常便飯。比如,在服裝店買一雙鞋,最后信用卡對賬單可能顯示“某某教育機構”;又或者明明在廣州刷卡消費,信用卡賬單上卻顯示在上海刷卡消費。
據了解,銀行卡刷卡手續費主要分成餐飲 娛樂 類、一般類、民生類以及公益類四大類。其中,餐飲 娛樂 類的刷卡手續費率最高,為1.25%;百貨等一般商戶手續費率為0.78%;超市、加油站等手續費率為0.38%;醫院、教育等公益類則為零費率。
相關業內人士表示,POS機亂象中最常見的一種就是“大套小”。即以費率最低的超市名義申請入網,拿到0.38%的費率,然后在飯店或者KTV等地方使用。而現在支付公司競爭激烈,“套碼”幾乎已成行業公開的秘密。比如,通過“套碼”,以更低的刷卡手續費率來拉攏客戶;又或是通過“套碼”,牟取POS機機器的差價。
俗話說得好:套碼套得好,利潤少不了。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大的盈利點就是來自客戶刷卡的分配利潤。然而,對于這種“套碼”成癮的行為,有相關業內人士估計,這或將使發卡銀行損失幾億元,這也是監管此次痛下狠手的原因。
除了侵害發卡銀行利益外,“套碼”同時還會對信用卡持卡人帶來風險。
POS機“套碼”給持卡人帶來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
針對支付行業“套碼”危害重重,其實早在去年6月份,央行就起草了《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通知中,央行表示要干掉“一機多碼”和“一機多戶”,進而實施“一機一戶”制。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央行還說了,以后每臺POS只能對應一家商戶,同時將給POS機來個防篡改,這將意味著愛“套碼”的POS機,以后再也套不動了!
從央行發文,到支付公司被宣判罰款,沒了“套碼”這個絕活,盈利能力被大大削弱的支付公司,不知往后又該怎樣活下去呢?
或許,唯有漲價才是硬道理。迄今,我們幾乎每天都能聽到某款POS機又漲價了的聲音。狂風已至,試問誰又能獨善其身?
4、有信用卡的人,人手幾臺pos機比較合適?
你好,POS支付社區很榮幸為您解答。其實對于持有信用卡的朋友總有幾臺POS機合適這個問題是有一定的爭議性的,有的人認為一臺即可,有的人認為需要多臺才行,其實選擇POS機的數量需要根據自己的信用卡情況以及主要用途來選擇,下面我為大家詳細分析一下每個人選擇幾臺POS機合適。
剛剛說了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和用途去選擇,那么我就以下面幾種情況逐一分析:
1.個人養卡使用:
現在個人辦理POS機大多數是用來養卡,由于養卡每個月的刷卡量肯定很多,所以在POS機的選擇上要格外注意,第一養卡選擇大機器,選擇小機器我不知道你是在糊弄誰。根據每個人的持卡量以及都不同選擇POS機數量又有所不同,如果僅僅一張卡并且額度不高那么選擇一臺就完全可以應對日常卡了;如果信用卡數量2張以上并且額度3W以上那么最好選擇2臺;如果信用卡數量額度更多POS機的數量在3臺或者3臺以上,其實個人養卡的話綜合來看每個人辦理2——3臺最合適。
2.個人日常使用:
日常使用一般為臨時應急、取現等,這類用途也需要根據個人持卡量和額度來判定選擇POS機數量、種類,一般情況下只需要選擇一臺即可,如果信用卡多額度高以選擇大機器為主,總額度5W以下可以選擇小機器。
3.個人收款使用:
個人收款可以辦理一臺或者多臺手刷也就是小機器,看個人收款量如何,總體來說個人收款的話辦理一臺即可,以小機器為主因為攜帶方便可隨身攜帶。
4.商戶收款使用:
這一類就要選擇大機器了,如果有必要最好選擇智能POS,如果收款量多大機器適量辦理,智能POS機一臺即可。
個人提醒:以上是根據個人情況和各種用途如何選擇POS機的數量,但無論辦理多少臺辦理哪一個類型的POS機,前提都是正規安全有支付牌照的收單機構,如果是養卡的話需要注意的系列就更多了,比如商戶、積分、跳碼、費率、到賬時間、售后、后臺等等……POS機不正規對我們個人養卡用卡影響是很大的,輕則降額封卡重則資金受到威脅。比如“北京七天富網絡 科技 有限公司”就不是正規收單機構,導致很多用戶資金無法提現,單單武漢一百多商戶就涉及一千多萬無法到賬。
由于不是太專業就簡單做個回答
隨著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現在的pos機個人可以辦理,只需要身份證銀行卡手機綁定就行,很多人自己有信用卡
如果想提升額度老是在同一臺機器(一個商家)那刷一個是顯得交易不正常,
二是有套現嫌疑;幾十臺機子不同的后臺,甚至有餐飲 娛樂 等行業的會讓銀行覺得持卡人是個優質客戶,以后額度提升快。
但注意刷卡時間上間隔不要過于接近
款姐提示:不要覺得有個pos機器就能養卡了。
款姐知道,部分人想用pos機,主要是想養信用卡,畢竟平時沒有那么多需要消費的,那么款姐貸款貸款中介大平臺說的,你一定要認真看看:
所以一定要注意四個點:
1、選擇大機器
2、選不跳碼的機子
3、選擇稍微高費率一點點商戶
4、一清機,這是非常有必要的。
選完pos機器,在刷卡的時候也要學會掌握規則
1、注意刷卡的時間:肯定是正常商戶的營業時間刷卡,要合理的。不可能大半夜發一筆早餐店的單子吧?
2、刷卡的間隔:刷卡不要一分鐘刷個好幾次,這樣就很不真實。就跟你逛街一個道理,閃現購物嗎?
幾臺POS機養卡比較合適?
我個人的話養卡也已經3年多了,我是覺得養卡的話是離不開POS機的,我自己的話POS機也都是好多,基本上市面上比較好用的我都有入手,對比那臺POS機好用的同時,我們也是需要刷不同的平臺,這樣對信用卡是比較好的。
我個人的話是推薦養卡的話卡量沒多大的使用2臺POS機切換著平臺使用會比較好,卡量較大的朋友就可以試著再多幾臺,反正養卡的話我是推薦最少2臺POS機。
然后我們平時刷卡也是需要注意的,我們可以自己制定一個刷卡方案,按照方案上的商戶進行多元化的消費,多刷優質商戶,這樣銀行就會覺得我們這張信用卡為優質商戶,從而就會對我們的信用卡進行提額處理。
刷卡方案
普通刷卡每卡10筆以上,精養20筆以上,可以使用25+3+1精養法(25筆小額100-500元,3筆中額單筆不超過30%額度,1筆大額單筆不超過60%額度)
方法如下:
早上:6點至10點,刷早餐,超市,便利店,面包店,副食品等,金額在100-500左右。
中午:11點至3點,刷飯店,餐館,酒店等,金額在100-2000左右
下午:4點至7點,刷飯店,餐館,西餐廳等,金額在100-2000左右
晚上:7點至10點,刷購物,百貨,健身,酒吧,美容院,保齡球,KTV,電影院等,金額在100-5000左右
周末節假日另外安排,周末節假日刷中額和大額消費,周一到周五刷小額消費,堅持原則刷高端商戶,模擬真實消費刷卡,多元化消費。
以上就是我養卡3年多總結出來的一個刷卡方案,希望大家看完之后能夠有所收獲。
對POS機感興趣或者有疑問的朋友可以在底下評論或者私信我,謝謝。
POS機這個東西,不需要有很多臺,因為現在大多POS機刷卡每次顯示的后臺商戶都是不一樣的,這樣就可以顯示成在多地正常消費。但是一定要用正規的一清機,不要太在乎POS機費率的那多少幾塊錢,有的時候便宜幾塊錢的機器,往往能夠造成你信用卡的高風險,可能用不了多久就降額封卡
POS機不在多,而在精。
如果有多臺POS機,但是商戶質量不好,都是跳碼機,對信用卡也是沒有好處的。
相反的,如果機器靠譜,正規一清機,不跳碼,每筆刷出來都是標準類商戶,商戶質量很高,這樣的機子,有一臺就夠了。
用POS機要記住一點,就是機子是為人服務的,不是人為機子服務的,不要本末倒置。
勇哥在2007年開始在信用卡中心工作,一直做到高級業務主任,也做POS機招商和代理,自己也倒卡,養卡,親測多品牌POS機,有這方面問題可以咨詢我。
個人感覺,pos沒必要那么多用幾個好的就可以,目前我個人的養卡方式
比如30000賬單
10000用360度車卡管家刷個25筆的小額
10000刷3筆中額找個手刷pos
10000刷個大額
這樣的賬單出來會非常完美
還有就是適當的時間刷適當的商戶,比如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們可以刷刷餐飲,吃完飯可以刷個百貨超市
晚上可以刷 娛樂 場所
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大家相互討論下
按這個方法是我最近養卡提額的實例可以參考下
你好,我是卡徒說,專業玩卡九年,四張信用卡總授信116萬。
第三方多元化商戶出來以后,我一直是一臺機器,自選到智能匹配都一樣。我來從我的行業角度分析原因:第一: 銀行不會因為你一直用一家機構代碼的機器而對你的卡進行標記或風控,因為他們心知肚明,真實去消費刷POS機的場景有多少?現在快捷支付那么便捷,但是快捷支付通道銀行的收益分成不如你刷POS機讓它利潤一半。
銀行自己鋪機器成本很高,大多數都是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合作的方式去做收單,所以浦發要風控完自己合作的商戶?不要想銀行會制造什么名單去區分,招商廣發那些不累計積分名單是因為刷卡商戶與金額不符所以需要防范盜、擼積分等風險控制而已。既然銀行不會風控第三方機構的情況下,你一臺多行業的POS機和一臺單商戶的POS機有何區別?
第三方支付發展也很成熟了,那么多年的案例大伙都有經歷。
第二: 為什么會有使用信用卡必須持有多臺POS機的說法?按我看是玩套路的支付人說的多,還有地推POS機的人傳出來的。為什么?因為人家想給你切POS機,本來想給你裝一臺A機器,結果你有了,他不甘心就說多臺機器對卡好,再裝一臺B機器相互刷會更好。人總是多疑的,你一聽好像也沒錯,然后就人傳人,多臺POS機對信用卡提額好和使用好的風就吹起來了,這種在行內人一聽都是笑而不語。
第三: 各家支付機構的商戶池都有優劣區分,自選的時候有的POS機商戶池比較優質,但是也是看地區而異,但不能自選了你都不能控制商戶的時候還考慮這個?那就是能懂匹配商戶的POS機相對優質,做匹配系統是需要成本的,支付公司成本一直居高不下,不是人人大格局的,我都難找到第二個穩定的機構來做,別談用戶了。
反正現在穩定的POS機一樣是6個月后就漲費率,不漲是不可能的,你多臺測試也沒意義,有匹配的就匹配,跳的還是跳,還不如一臺穩定的,等后期新的穩定再換就是了。
像我自己根據實測來做備注,那就舒服多了,定好鬧鐘就完事。
34臺吧,多元化消費避免風控
5、立刷pos刷卡6000扣84
近年來,移動支付的迅猛發展,極大的沖擊了傳統支付的業務量,支付寶、騰訊金融(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方式以便捷、費率低、秒到賬等優勢一舉將銀聯支付拉下神壇。當年銀聯為了打破了各大銀行間的壁壘,各行應運而生的POS機可謂風光一時。
2009年,在不斷的變革創新中,第三方支付公司應運而生,一經出爐其便以門檻低,使用靈活等特點受到大批人士的鐘愛。它們憑借央行頒發的“銀行卡收單牌照”,兼具傳統與新生之長,通過與實體商業結合切入移動支付市場,很快便成為支付行業最新最快的全能支付工具。第三方POS機幾乎一夜之間就占領了支付行業的天下,在最新出爐的主流POS機排行榜上,立刷POS機更是穩居第七。
作為擁有銀聯認證的正規一清機,立刷POS機的功能向來為人追捧。既包含了刷卡收款、手機充值、交易記錄查詢等最傳統的支付方式,還拓展了同微信支付寶的合作業務,其所保障的100%帶積分、100%不跳碼、100%真實商戶,更成為諸多金融愛好者的養卡首選。
這是立刷POS機官網上給出的優勢承諾
立刷POS機官方規定刷卡費率為0.6%,掃碼費率為0.38%,比市面上其他POS機的0.68%+3、0.65%+3低了 然而,隨著市場需求量變大,用戶的不斷增多,許多投機取巧者嗅肉覓食,放大漏洞,讓不少刷卡黨直呼上當。
其中最為人所詬病的套路形式:一是莫名其妙地漲費率;二是強收押金抵死不退。
下面是散落在各大網絡平臺的案例。
立刷POS機套路一:騙押金。
所謂的銀聯或銀行工作人員上門免費送機,打著“可辦理大額信用卡”“費率極低”的旗號誘騙用戶,此類誘騙通常以99元、199元、299元等不等額的激活押金為誘騙方式,承諾三個月后返回原賬戶,因其錢財數額相對較少,通常受誘騙者最多,而用戶也會因錢財數額小不值得搭功夫而不了了之。
立刷POS機套路二:漲費率。
電銷業務員的夸大宣傳,諸如“永遠不轉碼”、“永遠不調息”、“客服24小時在線”云云,此類機器會在正常使用三個月或半年之后突然調息,費率遠遠高出正常規定的6%,甚至會變本加厲,此時被扣了一大筆費率的用戶再去找業務員理論,就會發現從前的所有許諾都成了空頭支票,無人兌現。
立刷POS機套路三:亂扣費。
立刷POS機業務員在辦理的時候承諾除正常費率收費外,不會有其他任何扣費項目,但是在使用過程中扣費可謂是層出不窮,對于不知情的扣費,我們反饋給立刷官網,但是根本不解決。

轉載請帶上網址:http://www.yadikedp.com/posjithree/197261.html
- 上一篇:保山pos機費率標準
- 下一篇:潞西市主流pos機怎么刷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