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為什么不用密碼就能刷卡
1、信用卡刷卡不需要密碼是怎么回事
信用卡刷卡不要密碼的原因如下:
了解信用卡的人都知道,美國的信用卡通常都是憑借簽名就可以完成信用卡支付,國內引入信用卡后,也一并將信用卡憑簽名消費帶進國內。很多人都以免密碼交易、大筆一揮的簽字為“瀟灑”。而且由于一些銀行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務也是針對簽字消費的,因此這些持卡用戶就一廂情愿地認為信用卡能得到保障,而更愿意使用簽字消費。殊不知,這些用戶并不了解美國為什么使用簽字消費,而國內的用卡安全環境并不適合使用簽字消費的原因。這里就來了解一下這背后的故事。
信用卡從誕生之日開始都是紙質的,并不具有支付功能,只是作為發卡機構發給持卡人作為對特約商戶的一種身份證明。盡管1959年美國運通為了改進紙質卡片易損的狀況而首次采用了塑料卡片,但是,由于60-70年代計算機技術尚未得到普及應用,信用卡是無法像今天一樣在POS機上實現聯網聯機交易。雖然之后發明了壓卡機,但也只是把手動信息記錄變為機械記錄方式,省卻了人工抄錄的麻煩,但信用卡同樣只是身份的證明,卡等級作為信用高低的區別。
其實,信用卡的本質從一開始就是表明持卡人具有的信用憑證,簽名作為持卡人的授權與支付確認,即授權銀行在持卡人的信用范圍內支付這筆款項給商戶。這就與國家對簽名的重視程度問題有關了。
首先,歐美國家對簽名的法律效力非常重視。在歐美,個人的簽名有很強的法律效力,簽名就代表了一個人的法律態度。例如,各類文件、合同都是以簽名來確認,并沒有中國的所謂“公章”制度,所謂的企業章一般只是作為機構識別使用,效力以簽名章為準。
其次,美國有大量使用個人支票,而支票也是以簽名確認持票人支付意愿,已經具備了完善的簽名認證制度。因此,信用卡出現之后,也沿襲了支票的這一習慣。
第三,對簽名識別的責任在機構。歐美的銀行從業人員、商戶都有很強的意識來識別簽名,否則如果簽名明顯不符,機構很可能要承擔盜刷責任,這使得與簽名相關的安全風險控制手段比較成熟。
在美國,《借貸真實法》(Truth in Lending Act)規定如果一個消費者的信用卡被非授權使用,該持卡人的法律責任最多為50美元。具體言之,該信用卡必須是該持卡人已經接受使用的卡、非授權使用行為發生在持卡人通知發卡人之前、其卡因為丟失、偷盜或其他類似的行為,已經或也許被非授權使用。
正是由于美國健全的法律制度對持卡人提供了強有力的用卡安全保障,VISA、萬事達、美國運通等卡組織,以及發卡銀行或機構,對于盜刷、盜卡交易的處理流程非常完善,持卡人不需要擔心丟卡后被盜刷,卡丟失或被盜后只要打電話給發卡機構,剩下的事情就是發卡機構操心的事情了。更重要的是,由于個人信用體系非常完善,一般人不會拿自己的信用開玩笑。即便如此,一些大額消費,商戶還是要通過查詢身份證明的形式來確認持卡人。
正是由于擁有健全的信用卡安全保障,因此美國的IC卡遷移反而并不積極。但是從今年 10月1日起,美國政府要求所有商戶的POS終端必須支持EMV標準,否則在發生信用卡詐騙時,損失由商戶承擔。在銀行卡安全方面,美國落后于其他許多國家,一個原因是十幾年前美國的磁條信用卡詐騙案比其它國家低得多。
目前,國外在完成IC卡遷移的過程中開始使用憑密碼+簽名的驗證方式進行交易,但是由于傳統習慣根深蒂固,即便完成了IC卡遷移,也只是降低了卡片本身被復制盜刷的風險,而無法防范信用卡被盜和網絡支付的風險,在使用中還多以使用簽名為主。
你是在哪刷的卡?其實信用卡本來就不需要輸密的,在境外都是這樣的,只是在國內銀行為了規避風險才讓持卡人設置密碼的,可能是你的卡還沒有設置密碼吧 設置了免密簽名支付,打銀行客服,設置為憑密碼和簽名消費就好了假窩鳴,交流
2、刷卡機消費不用輸密碼?
小額免密免簽是中國銀聯為持卡人提供的一種小額快速支付服務。當持卡人使用具有“閃付”功能的金融IC卡,在指定商戶進行一定金額(境內300元人民幣,境外以當地限額為準)及以下的交易時。
只需將卡片或移動設備靠近POS機等受理終端的“閃付”感應區“揮卡”,即可完成支付。支付過程中,持卡人不會被要求輸入密碼,也無需簽名。
擴展資料如果消費者不愿意使用小額免密免簽支付功能,也能隨時關閉。銀行網點給消費者開的借記卡及信用卡,基本都是默認開啟了小額免密免簽與“閃付”功能。
但如果消費者想要關閉該功能,可以聯系開卡銀行客服通過電話進行關閉,或者到銀行網點辦理。也就是說,要關閉這一功能,持卡人只需向銀行卡的發卡行申請即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免密支付
3、超市的“掃碼槍”不用密碼就能把錢“掃走”,原因何在?
現在很多人都不帶錢包出門,付錢時拿出手機一掃,分分鐘就能完成支付,方便又快捷。而且,相信大家去超市買東西的時候都會使用支付寶或微信支付,只需要你把付款碼給收銀員,人家拿著掃碼槍一掃就可以扣款了。
說到這里,大家肯定有這樣的一個疑問,自己掃商家的二維碼付款都要用密碼或者指紋,為什么超市的掃碼槍不用密碼就能把錢掃走呢?
商家要像支付寶微信這種第三方平臺提交申請掃碼槍的使用功能開通,實際上和POS機具類似,都是一個支付機具,需要前期提供資料審核,通過以后才擁有使用的功能。單筆付款金額不足1000元,是可以直接通過付款碼掃碼進行支付,無需驗證支付密碼(免密支付)!
而且,掃描槍掃的碼不同于我們日常支付使用的二維碼,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別,一個固定形態,一個是隨機生成的,也就是說你用付款碼支付結款100次,你會發現這100次的付款碼是完全不同的。
也就是說,你的付款碼不是固定的,每分鐘都會變幾十次,就算有人偷拍沒等他用就失效了。很多朋友還是會覺得不用輸入密碼,咻地一下錢就飛走了很不放心。其實想要放心的話很簡單啊,只要設置一下就可以啦。此外,現在支付寶、微信都接入了國家允許的資金清算平臺,每一筆款項都能查到。如果大家對掃碼支付還是比較擔心,也可以手動關閉小額免密支付。
總結簡單的來說,屬于電子協議免密支付的那種,和支付寶、微信的支付協議大同小異,前提條件是你開通了一定數額的免密支付,只有你同意了,這個才能掃碼支付,不用密碼,如果超過這個限額,還是要密碼支付的,甚至是現金補齊的。
總而言之,商家掃碼槍通過掃直接扣款,是我們事先授權同意的。如果覺得不安全,完全可以在支付寶、微信中將掃碼免密支付功能關閉!
很多人在付錢之前先把支付碼打開。在他稍不留意的情況下就會被別人拍下,或者直接被別人掃碼從而把錢掃走。 因為手機已經開啟了免密支付的功能,在特定的情況下可以免輸入密碼,就可以把錢刷走。 不可以,因為它只是計算好里面需要用到的那部分,不是什么都可以提出去。4、信用卡刷卡為什么不用密碼
信用卡刷卡不要密碼的原因如下:
了解信用卡的人都知道,美國的信用卡通常都是憑借簽名就可以完成信用卡支付,國內引入信用卡后,也一并將信用卡憑簽名消費帶進國內。很多人都以免密碼交易、大筆一揮的簽字為“瀟灑”。而且由于一些銀行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務也是針對簽字消費的,因此這些持卡用戶就一廂情愿地認為信用卡能得到保障,而更愿意使用簽字消費。殊不知,這些用戶并不了解美國為什么使用簽字消費,而國內的用卡安全環境并不適合使用簽字消費的原因。這里就來了解一下這背后的故事。
信用卡從誕生之日開始都是紙質的,并不具有支付功能,只是作為發卡機構發給持卡人作為對特約商戶的一種身份證明。盡管1959年美國運通為了改進紙質卡片易損的狀況而首次采用了塑料卡片,但是,由于60-70年代計算機技術尚未得到普及應用,信用卡是無法像今天一樣在POS機上實現聯網聯機交易。雖然之后發明了壓卡機,但也只是把手動信息記錄變為機械記錄方式,省卻了人工抄錄的麻煩,但信用卡同樣只是身份的證明,卡等級作為信用高低的區別。
其實,信用卡的本質從一開始就是表明持卡人具有的信用憑證,簽名作為持卡人的授權與支付確認,即授權銀行在持卡人的信用范圍內支付這筆款項給商戶。這就與國家對簽名的重視程度問題有關了。
首先,歐美國家對簽名的法律效力非常重視。在歐美,個人的簽名有很強的法律效力,簽名就代表了一個人的法律態度。例如,各類文件、合同都是以簽名來確認,并沒有中國的所謂“公章”制度,所謂的企業章一般只是作為機構識別使用,效力以簽名章為準。
其次,美國有大量使用個人支票,而支票也是以簽名確認持票人支付意愿,已經具備了完善的簽名認證制度。因此,信用卡出現之后,也沿襲了支票的這一習慣。
第三,對簽名識別的責任在機構。歐美的銀行從業人員、商戶都有很強的意識來識別簽名,否則如果簽名明顯不符,機構很可能要承擔盜刷責任,這使得與簽名相關的安全風險控制手段比較成熟。
在美國,《借貸真實法》(Truth in Lending Act)規定如果一個消費者的信用卡被非授權使用,該持卡人的法律責任最多為50美元。具體言之,該信用卡必須是該持卡人已經接受使用的卡、非授權使用行為發生在持卡人通知發卡人之前、其卡因為丟失、偷盜或其他類似的行為,已經或也許被非授權使用。
正是由于美國健全的法律制度對持卡人提供了強有力的用卡安全保障,VISA、萬事達、美國運通等卡組織,以及發卡銀行或機構,對于盜刷、盜卡交易的處理流程非常完善,持卡人不需要擔心丟卡后被盜刷,卡丟失或被盜后只要打電話給發卡機構,剩下的事情就是發卡機構操心的事情了。更重要的是,由于個人信用體系非常完善,一般人不會拿自己的信用開玩笑。即便如此,一些大額消費,商戶還是要通過查詢身份證明的形式來確認持卡人。
正是由于擁有健全的信用卡安全保障,因此美國的IC卡遷移反而并不積極。但是從今年 10月1日起,美國政府要求所有商戶的POS終端必須支持EMV標準,否則在發生信用卡詐騙時,損失由商戶承擔。在銀行卡安全方面,美國落后于其他許多國家,一個原因是十幾年前美國的磁條信用卡詐騙案比其它國家低得多。
目前,國外在完成IC卡遷移的過程中開始使用憑密碼+簽名的驗證方式進行交易,但是由于傳統習慣根深蒂固,即便完成了IC卡遷移,也只是降低了卡片本身被復制盜刷的風險,而無法防范信用卡被盜和網絡支付的風險,在使用中還多以使用簽名為主。
你好!應該是您設置了小額免密支付,比如消費200元以下直接支付,不用密碼。您可以攜帶身份證和信用卡去銀行修改設置。希望能夠幫助你,請采納! 沒有設置,你可能設置的是消費憑簽名,不用密碼。也可能是小額免密碼 因為銀行卡主人沒有設置密碼5、信用卡刷卡為什么不要密碼?
信用卡刷卡不要密碼的原因如下:
了解信用卡的人都知道,美國的信用卡通常都是憑借簽名就可以完成信用卡支付,國內引入信用卡后,也一并將信用卡憑簽名消費帶進國內。很多人都以免密碼交易、大筆一揮的簽字為“瀟灑”。而且由于一些銀行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務也是針對簽字消費的,因此這些持卡用戶就一廂情愿地認為信用卡能得到保障,而更愿意使用簽字消費。殊不知,這些用戶并不了解美國為什么使用簽字消費,而國內的用卡安全環境并不適合使用簽字消費的原因。這里就來了解一下這背后的故事。
信用卡從誕生之日開始都是紙質的,并不具有支付功能,只是作為發卡機構發給持卡人作為對特約商戶的一種身份證明。盡管1959年美國運通為了改進紙質卡片易損的狀況而首次采用了塑料卡片,但是,由于60-70年代計算機技術尚未得到普及應用,信用卡是無法像今天一樣在POS機上實現聯網聯機交易。雖然之后發明了壓卡機,但也只是把手動信息記錄變為機械記錄方式,省卻了人工抄錄的麻煩,但信用卡同樣只是身份的證明,卡等級作為信用高低的區別。
其實,信用卡的本質從一開始就是表明持卡人具有的信用憑證,簽名作為持卡人的授權與支付確認,即授權銀行在持卡人的信用范圍內支付這筆款項給商戶。這就與國家對簽名的重視程度問題有關了。
首先,歐美國家對簽名的法律效力非常重視。在歐美,個人的簽名有很強的法律效力,簽名就代表了一個人的法律態度。例如,各類文件、合同都是以簽名來確認,并沒有中國的所謂“公章”制度,所謂的企業章一般只是作為機構識別使用,效力以簽名章為準。
其次,美國有大量使用個人支票,而支票也是以簽名確認持票人支付意愿,已經具備了完善的簽名認證制度。因此,信用卡出現之后,也沿襲了支票的這一習慣。
第三,對簽名識別的責任在機構。歐美的銀行從業人員、商戶都有很強的意識來識別簽名,否則如果簽名明顯不符,機構很可能要承擔盜刷責任,這使得與簽名相關的安全風險控制手段比較成熟。
在美國,《借貸真實法》(Truth in Lending Act)規定如果一個消費者的信用卡被非授權使用,該持卡人的法律責任最多為50美元。具體言之,該信用卡必須是該持卡人已經接受使用的卡、非授權使用行為發生在持卡人通知發卡人之前、其卡因為丟失、偷盜或其他類似的行為,已經或也許被非授權使用。
正是由于美國健全的法律制度對持卡人提供了強有力的用卡安全保障,VISA、萬事達、美國運通等卡組織,以及發卡銀行或機構,對于盜刷、盜卡交易的處理流程非常完善,持卡人不需要擔心丟卡后被盜刷,卡丟失或被盜后只要打電話給發卡機構,剩下的事情就是發卡機構操心的事情了。更重要的是,由于個人信用體系非常完善,一般人不會拿自己的信用開玩笑。即便如此,一些大額消費,商戶還是要通過查詢身份證明的形式來確認持卡人。
正是由于擁有健全的信用卡安全保障,因此美國的IC卡遷移反而并不積極。但是從今年 10月1日起,美國政府要求所有商戶的POS終端必須支持EMV標準,否則在發生信用卡詐騙時,損失由商戶承擔。在銀行卡安全方面,美國落后于其他許多國家,一個原因是十幾年前美國的磁條信用卡詐騙案比其它國家低得多。
目前,國外在完成IC卡遷移的過程中開始使用憑密碼+簽名的驗證方式進行交易,但是由于傳統習慣根深蒂固,即便完成了IC卡遷移,也只是降低了卡片本身被復制盜刷的風險,而無法防范信用卡被盜和網絡支付的風險,在使用中還多以使用簽名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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