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在別人刷卡機消費還款
網上關于14年在別人刷卡機消費還款的刷卡知識比較多,也有關于14年在別人刷卡機消費還款的問題,今天第一pos網(www.yadikedp.com)為大家整理刷卡常見知識,未來的我們終成一代卡神。
本文目錄一覽:
14年在別人刷卡機消費還款
三明中院在人民網和新浪法院頻道聯合發布的陽光法院榜第42至45期中均位列全國法院前五名
現如今,刷卡消費稀松平常,大家在享受信用卡帶來的便捷的同時,往往可能會忽視一些有關使用信用卡的規定,如果出現信用卡使用不當、沒能及時還款等情況,輕則影響自己的信用記錄,重則會因為觸犯刑律而構成犯罪。
日前,將樂法院就審理了一起惡意透支信用卡現金的案件。經過審理,法院以被告人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
出手闊綽背后的隱情
家住將樂的張某是一名80后青年,一次其參加朋友組織的聚會,那次聚會的規格頗高,大家玩的很開心,費用自然不菲。這勾起了他心底的虛榮。張某自己的收入一般,父母務農,那點工資完全無法支撐諸如聚會這樣的開銷。他心里覺得很懊惱。
一次偶然的機會,張某辦了一張信用卡,額度不高,只有幾萬元。這卻讓他眼前一亮,覺得這么一張小小的卡片就可以撐起自己的面子了。
在一段日子里,張某覺得自己過上了有錢人的生活,請朋友吃喝玩樂,出手豪爽、大方,這讓他在朋友面前賺足了面子。但這背后卻是不斷高筑的債臺。
惡意透支帶來的悔恨
然而,酒醉金迷后總是要為刷卡時的瀟灑買單,等待張某的是兩份銀行的透支催收通知書,那上面的數字讓張某發懵。一時腦熱的他沒有想著如何還清欠款,而是選擇了逃避,但終究逃不出法網。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并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透支金額人民幣25925.73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遂作出如上判決。
珍視信用記錄
別讓小疏忽釀成大錯誤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法律規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情形之一為惡意透支,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在本案中,被告人張某在明知無力償還的情況下,多次透支消費,并經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未還款,應當認定為“惡意透支”。
在此提醒廣大“卡奴”,信用卡使用確實便捷,但一定要有節制。惡意透支信用卡且逾期不還將涉嫌信用卡詐騙,不僅會給自己的個人信用染上污點,還會留下犯罪記錄。所以說,自己剁手刷的卡,含淚吃土也要還上啊!!!
以上就是關于14年在別人刷卡機消費還款的知識,后面我們會繼續為大家整理關于14年在別人刷卡機消費還款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轉載請帶上網址:http://www.yadikedp.com/shuakatwo/254040.html
- 上一篇:平安銀行來我店里辦刷卡機
- 下一篇:交通銀行刷卡機怎么查詢來電顯示